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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系碩士才能學分班聯誼會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聯誼會係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系,管理才能碩士學分班之同學組成而設立之組織。
第二條:本會全銜為「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系管理才能碩士學分班聯誼會」以下簡稱為本會。
第三條:本會設於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系學分班,學分班同學為本組織當然會員。
第四條:本會非營利性之民間組織,本會之活動著重於會員之間經驗分享與相關問題的探討和交流。

第二章:宗旨
第五條:本著熱忱、互惠、及奉獻服務之精神,集合各會員交換經驗分享、更扮演學校與同學間的橋樑,增進雙方互動,達到教學相長之目的。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凡本校企管系碩士學分班同學均為當然會員。
第七條:會員權利:分享本會資訊及參加各項活動。
第八條:會員義務:繳交會費並服從被指派之工作。                                                         

第四章:組織
第九條:本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二名、總幹事一名、副總幹事一名。
第十條:本會功能組別設,文書組、公關組、活動組、課務組、財務組,各組別設組長一名,組員若干名,組員視實際狀況可增減,各組工作職責另訂施行細則。
第十一條:本會會長由會員推薦,經系主任認可,任期一年,得連任一年。
第十二條:本會副會長、總幹事、副總幹事,由會長遴聘,原則由各屆熱心同學中遴聘,任期一年,連聘得續任之。
第十三條:本會功能組別組長與執行秘書,由總幹事遴聘,任期一年,連聘得續任之。
第十四條:本會各組別組員,由各組長遴聘,任期一年,連聘得續任之。

第五章:會議及活動
第十五條:本會活動內容如下:
     1. 每學期舉辦一次師生聯誼會。
     2. 本會幹部會議每月由會長召集開會一次,費用由幹部平均分攤。
     3. 提供學校最新資訊、傳達學校各項相關措施。
     4. 反應會員意見,提供學校研擬政策之參考。
     5. 期刊、會刊及研討會活動之辦理。

第六章:經費
第十六條:本會以學期年度為準(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
第十七條: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1.會員入會費新台幣1,000元整,於入會時交。
     2.企管系每年補助40,000元整。
     3.會員捐款。
     4.企業捐款。
     5.其他收入。
第十八條:會費由財務長負責收取,收取後概不退還。經費收支狀況由財務長定期公佈收支狀況。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聚餐等聯誼活動之費用,概以實際參與人數自費分攤收取之。
第二十條:本章程經聯誼會幹部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二通過生效,修正時亦同。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一日經幹部會議通過後並實施。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系管理才能碩士學分班聯誼會
                工作組別職掌簡則

88.11.01第一次幹部會議通過

第一條:本組別則依據,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系管理才能碩士學分班聯誼會組織章程,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會設置各功能組,輔助會長綜理本會各項會務運作。分設會員組、公關組、活動組、課務組、財務組等。
第三條:各功能組別職掌如下:

一、 會員組
  1. 編製會員名冊。
  2. 鼓勵學分班同學加入本會。
  3. 以班務聯繫為主,連絡各班的班務事項。
二、 公關組
  1. 對校內及校外的聯繫。
  2. 同學之間的婚喪喜慶、生日卡片的遞送。
  3. 加強同學與學校之間的公共關係。
三、 活動組
  1. 幹部會議之籌備。
  2. 各項活動之參與與執行。
  3. 年終聯誼大會及6月份會員聯誼會之籌備。
   (本年度的年終大會活動於12月舉行)
四、 課務組
  1. 各科目考古題的蒐集。
  2. 編輯班訊、會訊。
  3. 設立聯誼會資訊上網事宜
五、 財務組
  1. 支配各項費用之收支及財務報表之編製。
  2. 定期公佈財務收支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