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推薦甄試(甲班)簡章
碩士 |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 |
報考資格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甄試組別/名額 |
(無分組) 一般生 10 名 |
甄 |
一、初審(佔 50%) |
總成績 |
◎初審成績特優者:依初審成績逕行錄取。。 ◎其他考生總成績:初審成績*50%+面試成績*50%。 |
錄取標準 |
◎初審成績特優者,逕行錄取,名額上限為甄試名額二分之一(含)。 ◎參加面試考生: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複試成績】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附 註 |
不需準備推薦函。 |
碩士班推薦甄試(乙班)簡章
碩士 |
企業管理學系企業管理碩士乙班 |
報考資格 |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除須具有前述報考資格外,尚須具有四年以上畢業年資,前述「四年以上畢業年資」,係自取得一般研究生報考資格後起算。 |
甄試組別/名額 |
(無分組) 一般生 14 名 |
甄 |
一、初審(佔 50%)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第2至5項非必需,但有具體表現每項擇優列出三項即可),再至本系網站登錄「甄試基本資料表」 1、工作簡述:包含自傳(含個人簡介、讀書計畫、生涯規劃等共兩頁A4為限)、公司、產業別、職位 2、外語能力(托福成績、多益及其他外語能力證明) 3、社會服務(社區服務工作證明,如義工、志工等) 4、證照或進修證明 5、特殊成就(工作成就等證明) ※一般生【依初審成績順序至多通知甄試名額2倍之考生參加複試】 二、複試 1.面試(佔 50%) |
總成績 |
◎ 初審成績*50%+複試成績*50%。 (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
錄取標準 |
◎初審成績特優者,逕行錄取,名額上限為甄試名額二分之一(含)。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複試成績】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附 註 |
不需準備推薦函。 本系所不受理錄取生提前入學申請 |